一个十五岁少女屈辱的乱伦泪
2007-10-25 21:09: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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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记: 一个年仅15岁的女孩和自己的母亲,宛然成了古时的“妻妾”,共同侍候一个“丈夫”长达两个多月。

一个十五岁少女屈辱的乱伦泪


 

  2005年10月27日早晨,一名身材瘦小,年龄约15岁的少女,在浦城县公安局110巡警大队门外徘徊着,当值班民警上前关切地问她有何事需要帮助时,少女总是犹豫不决,欲言又止,遇到民警后,很不好意思地跑开了,等一会自己又跑到门前徘徊着。

  民警觉得这名女孩应遇到了什么难以启齿的难题,于是,得到汇报的浦城县公安局领导,特别指派了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一名女警官接待了这名满腹心事的少女。起初,该名女孩什么都不说,经过女民警一番劝说和安慰,眼泪像断了珠似的从她稚嫩的脸颊滚落下来,少女的心扉也逐渐敞开了。

  “我要离开他,但是你们不要处罚他们好吗?”

  这是她说的第一句话,她说:她和母亲共同侍候一个“丈夫”,已经两个多月了,她再也不要过这样的日子了。

  “我找警察,主要是想让他离开我,但还是要对母亲好。”她说。

  随后,她向女民警道出了几个月来的非人遭遇,以及让人难以启齿的隐情……

  少女名叫郑小红,家住浙江省景宁县的一个小村子。父亲郑平忠42岁,平时靠在家里种点蘑菇和稻田为生。“家里没有一样像样的家具,由于种蘑菇还欠下别人一屁股债。”郑平忠还喜欢赌博,一旦心情不好,或者赌博输了钱,或手头拮据了,他就开始不停地喝酒”他一喝酒基本就醉,喝完后就开始殴打母女俩,当女警官掀开郑小红的外衣时,还能看到一些结疤的伤痕。

  “那些,都是父亲打的”小红说。

  郑小红的母亲林红花多次被父亲打得死去活来,并落下一个头痛病,每逢阴雨天,她的头就会像开裂般地疼。

  7月26日上午,郑平忠又喝醉酒了,骂老婆不会挣钱,只会在家白吃白喝。紧接着,酩酊大醉的郑平忠跑到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朝林红花狠命劈来,幸亏被邻居死死拉住,才没有造成血剧。林红花当即拉着女儿郑小红朝村子外面逃跑。母女俩在村外的一个土庙里抱头痛哭,她们担心回家后,会被丧失理智的郑平忠杀了。

  母女俩经商议后,连夜离家出走。

      当她们母女俩步行几个小时来到浙江省景宁县城时,已是饥肠辘辘。身无分文的母女俩顿时觉得自己陷入绝境。为了摆脱眼前的困境,林红花想起两年前,在县城里有一个曾和她“相好”过半年之久开药店的村民刘海龙。

  两年前,林红花在县城打工时,因常患头痛病,就时常到刘海龙的药店里买药吃,一来二往,两人便熟悉起来。年逾40岁的林红花与年仅28岁的刘海龙发生了“姐弟恋”。

  半年后,刘海友发现林红花是有夫之妇,且还有两个儿女,便断绝了与林红花之间的恋爱关系。林红花试探着给刘海龙打了电话,在电话里向他哭诉自己眼前的困境,为了获得刘的信任和获取他的欢心,林红花还在电话里口口声声向他承诺,只要刘海龙收留她们母女俩,她愿将年仅15周岁的女儿介绍给他做女朋友,并保证自己的女儿会与他发生性关系。

  刘海龙如约而至,带着她们母女俩登上去浙江省庆元市的班车。几个小时后,他们三人住进一间十分简陋的旅馆。 当晚,林红花为了兑现承诺,把女儿叫到另外一个房间,要女儿与刘海龙发生性关系.....郑小红听后,十分惊恐,断然拒绝了母亲的要求。可林红花仍不死心,对女儿说道:“如果你不与刘发生性关系,刘就会离我们而去,我们现在是无家可归,吃没吃的,住没住的,回家又会被你爸砍死,而且我还会经常发头痛病,这些困难只有靠刘海龙帮我们解决。”听了母亲一番话后,不谙世事的郑小红感到茫然无措,陷入了沉思。就在郑小红发呆时,林红花把女儿推到刘海龙房间的床上,脱下女儿衣裤……一位天真无邪少女的贞操,在其母亲亲自操纵和注视下,被糟蹋了。

  之后,刘海龙带着她们母女俩辗转浙江、江西、福建等地,每到一处,他们三个都同租住在一个旅馆,同睡一张床铺。

  刘海龙还多次与郑小红发生性关系,而每次都是由母亲林红花帮郑小红脱了衣裤,并站在一旁注视着。

  在此期间,刘海龙也多次与林红花发生性关系。

  罕见的母女共侍“一夫”就这样悄无声息地上演了……

  刘海龙带着这对母女“老婆”,在浙江、江西、福建等多个县城间辗转,卖草药并帮人推拿看病等,他白天帮人看病,一到晚上,在暂住的房间里的床上,有一对母女“妻子”在等着他……

  一个多月前,他带着母女俩到了浦城县莲塘镇租了一间民房,每月的租金是50元,暂时稳定了下来。

  两个多月来,对于郑小红来说,她就像生活在地狱一般,她害怕夜晚的来临,她怕见到母亲那张扭曲的脸,还有那个给她带来恐惧的陌生男人。郑小红产生了摆脱痛苦的强烈愿望,就算饿死、冻死了,她也要结束这噩梦般的生活。

  10月27日凌晨,她趁他俩不注意之时,溜出暂住民房,来到浦城县公安局求助。浦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安顿好她的吃住,并根据她提供的线索,直赴刘海龙、林红花住处,依法传唤刘海龙、林红花到刑侦大队,同时成立了专案组,与浙江、江西警方联手侦查这起涉嫌强奸案件,共同解救这名少女。

  因涉嫌强奸罪,刘海龙和郑小红的母亲林红花被浦城警方拘捕现巳移交给浙江警方做进一步处理。

    郑小红父亲风尘仆仆地赶到浦城县公安局,在刑侦大队接待室内,父女俩抱头痛哭,郑平忠向民警及女儿保证,以后再不酗酒打人,要好好善待家人。

  送行路上,民警望着渐渐远去的父女背影,希望时间能冲淡郑小红那痛苦的记忆,抚平少女那心灵创伤……

    在离开的前段时间,记者曾和郑小红有了一段对话:

  记者问:你今年才15岁,当你母亲要你和他发生性关系时,你怎么想的?

  小红说:我很害怕,我不愿意,以前我念过书,知道贞操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有多么重要。

  记者不解:后来你为什么同意了?

  小红说:我们母女离家出走,回家还会被父亲毒打,母亲的头痛病也只能靠他才能治.如果我不同意,我们母女将无依无靠,除了顺从,我能怎么样?

  记者问:后来为什么又向警方求助?

  小红答:起初我以为我献身,他会对母亲好,会看好母亲的病,但有一次被我偷偷看到,他和母亲也在做那种事,并且不止一次,有时我们三个人一起躺在床上时,他们也在做那事。如果以后母亲和父亲离婚了,他还可能成为我的父亲,母亲和女儿,都和他做那事,这已经是乱伦了。

  记者问:回家了,有什么打算?

  小红说:我想我会尽量去忘掉这段过去吧,

  然后我想以我的悲剧告诉天下的父母,不要像我的父母一样。

  (据警方介绍,每次发生完性关系后,刘海龙还会给她一二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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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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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y
2008-05-02 01:45:16.0

D
2008-04-24 09:51:22.0
林子鸟多了不奇怪
2008-04-05 18:08:40.0

s
2008-03-04 16:12:49.0

m d
2008-01-23 12:14:53.0
我!! 算了。假的
2008-01-10 20:04:30.0
这样的母亲只会让人憎恨 不会得到好报de
zxc
2008-01-10 16:52:47.0

2007-12-30 19:26:54.0

2007-12-09 18:20:00.0
这样的母亲只会让人憎恨 不会得到好报 为了自己害了孩子 我希望这样的事不要再
发生
2007-12-04 22:41:41.0
,我都和了我的小姨子做爱了一次的。不知道会不会犯法的。
2007-12-02 02:02:08.0
我想找个美女来陪
2007-11-14 21:29:00.0
变态的女人啊!只为了生存啊.
2007-11-13 11:27:18.0
如果这个记叙是符合事实的,我们不能利用小孩子的话来延伸自己。这里不存在任何乱伦事
实,强奸也只是“涉嫌”,正式定罪理由还不太充分。 Tsaokuo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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